最近,钦州有一位小哥把自己送进了班房过程也是奇葩
3月7日23时许,钦州市公安局沙埠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,有一名男子在钦南区沙埠镇海棠村遭到抢劫。
接报后,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。经了解,报警人邹某称其在当晚23时许骑电动车路过现场时,被路边三名陌生男子拦住踢倒实施殴打并将其手机抢走。
随后,钦南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,经网安等部门深入研判,多警种合成作战,联动策应,3月19日,找到了黄某以及邹某所称的被抢手机。但黄某称,该手机是3月7日19时许在钦南区新兴路一手机店内购买所得,与邹某所报警情有所出入,之后民警多次联系邹某核实情况时邹某都拒绝配合。
3月24日邹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沙埠派出所承认了自身的谎报警情行为,经查,邹某因急需用钱,便于3月7日19时许将其手机出售后辗转到了黄某手上,之后邹某担心回家遭到父母责骂,便于当晚23时许拨打110谎报了抢劫警情。
随后,沙埠派出所对邹某谎报警情的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。
警 方 提 醒
110报警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,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、救助危难时的依靠。虚假报警、无效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,也可能会影响到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。虚假报警或恶意骚扰“110”是违法行为,对拨打110取乐、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,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,依法严肃处理。
▍图文来源:钦南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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